从11月29日开始,来英的非欧盟国籍配偶需要在递交结婚签申请时提交基本的英文能力证明。
新的要求将影响申请结婚签来英与另一半团聚的非欧盟国配偶。最低准入门槛为泛欧洲语言框架规定的A1级,即据有最基本的英文口语沟通能力,能够听懂简单日常对话,并能够作出回应。
要提交语言证明的配偶签证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l 申请人为非欧盟国籍人士;
l 与英籍人士或在英居留人士有婚姻关系或稳定的恋爱关系;
l 申请人希望以丈夫、妻子、同居人、未婚夫(妻)、同性同居人、订婚伴侣的身份入境或继续居留英国
来自英语国家的非欧盟国申请人、年龄在65岁以上的申请人、因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满足要求的申请人以及拥有英文授课的本科学位(硕士和博士学位不在参考之列)者则例外。
申请人只要提供听力和口语两方面的英文能力证明即可。参加英文考试的费用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内政部认可高于A1程度的英文考试,如华人熟知的托福、托业、ESOL、雅思和商务英语证书等在内。
例如,持有ESOL生活技能考试(ESOL Skills for Life)凭证的申请人必须至少拥有入门一级的水平(Entry 1, Pass);托业考试(TOEIC)则需要至少通过听力与口语测试,并分别达到120分与80分(2009年1月之前,记分标准为60分和50分),才相当于A1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