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插班生、进修生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三、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提交所在部门(院、系、所等)以及受理单位填写、审核。受理单位填写、审核《单位推荐意见表》完毕后,将其放入对应人选申请材料中(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四、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具体申请受理办法请参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相关咨询请拨打400 666 1553(中国)0203 206 1211(英国) 或发邮件到china@peinternational.co.uk(中国)enquiry@peinternational.co.uk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