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夏天,我每天听激烈、冲动的朋克音乐,出门之前先往头发上喷一层绿色,并用发胶让头发全立起来。我去专卖朋克服装的Kensington市场买回一大堆化妆品,有脸上用的白粉,黑色的眼影和唇膏,每天就像只熊猫一样在街上走来走去。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所以我可以以任何形象出现在别人的面前。而且我想伦敦是一个什么新鲜玩意儿都见过的城市,还是朋克文化的发源地,所有人对这一套东西都应该是见怪不怪了,我也不会吸引到太多的注意力。但后来我才发现,大街上不光有很多人盯着我看,还有人向我打招呼甚至大声嚷嚷。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种打扮的人统称叫做Goth(哥特),曾经是一种风行一时的文化现象,还以为它是我的发明。斯考特也加入了我的行列,给自己涂上黑眼圈抹上白粉,我们走在马路上,经常引来英国小学生的围观。最令我惊讶的是,我的东方面孔加上这样的化妆,在英国人眼中竟然成了绝顶美女,每天都有人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我,问我是从哪里来的,英国人表达方式很简单,他们会直接说“你有一张美丽的脸。”
我和斯考特去了露营三天的Glastonbury音乐节,搭帐篷的时候,一个英国老头走过来,他没有跟我说话,而是走到斯考特面前说:“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还没等斯考特回答,他又说:“你是全世界最幸运的男人。她的脸,是一件艺术品!你一定要把它记录下来。”
斯考特已经处于完全惊愕状态,结结巴巴地说:“对,我有时候给她拍照片。”
老头又说了一句:“你要好好珍惜她。”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我从不认为自己应该被归为“美女”一类,但那个夏天我陶醉在从未有过的兴奋感觉中,认真地扮演起被所有人爱慕的角色。我的钱还没有用完,除了练琴和演出之外,我白天去超市买一大堆菜回家做中餐,晚上和Hackney区的朋克们在一起玩,有时也去城里的俱乐部跳舞,然后坐夜班公共汽车回家。有很多优秀、有名的DJ经常在伦敦演出,例如Goldie、Orbital、DJShadow,他们演出的场所往往是一些小俱乐部,气氛很亲密,去那儿的人也没有很多装酷的时尚青年,是我最喜欢的那种地方。
我仍然疯狂地思念北京,与所有的朋友频繁地通信,经常想象如果他们来这儿该有多好玩。
伦敦是一个孤独的城市,所有的人都可以在一起玩,你会感到快乐但很难感到温暖和亲切。不管一个人和你已经有多么熟,他的生活仍然是他的生活,英国人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会决定不再和你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人们见面的时候都要拥抱和亲吻,并且一定会问一句“你好吗?”每天出门,商店老板、售票员什么的都会叫你亲爱的、甜心,但我总觉得英国人是外表亲热,内心收敛,他们认为对别人应该有礼貌,但一旦发觉自己在感情上依赖别人就会深深地恐惧,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需要。这一点总是令我十分恼火。
作者:龙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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