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华于2002年5月赴加拿大留学,在完成了ESL课程后,顺利地进入了位于渥太华的一所大学继续本科课程的学习。
期间,她在加拿大境内成功地续签了两次“学生许可”(study permit)。最后这份“学生许可”有效期到2004年8月31日为止。为了在有效期前拿到新的有效的“学生许可”,张晓华提前4个月再次在加拿大境内提出了“学生许可”的续签申请。
可是这次的申请就不像上两次那么顺利了。她等了4个月,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根据前两次续签的经验,张晓华还是决定再耐心地等一等。到了2004年12 月,仍无任何消息,而且在CIC的网站上也查不到任何关于她申请的信息。张晓华再也按捺不住了。于是她给移民局打电话,询问申请的状态。她被告知,她的申请文件将被退回。退回的原因不明,她在一个月内会收到这些退回的文件。同时,移民官告诉她,收到文件后,她必须立即离开加拿大。
过了一个月,她还是没有收到被退回的文件。于是,2005年2月,张晓华再次给移民局打电话。奇怪的是,这次得到的回答和一个月前的回答完全不同。这次她被告知,她的申请文件在2004年8月的邮寄过程中已经遗失了。这个消息让张晓华感到及其震惊和难过。于是她亲自去了一次渥太华的移民局,将她的情况如实、完整的向移民官叙述了一遍。移民官给她的建议是,不管是谁的责任,她目前在加拿大的身份已经是过期了,无法再挽回了。所以她必须回中国重新申请加拿大入境签证及学生许可。
在万般无奈下,张晓华只能中断了在加拿大的学习,回到了中国。此时,她已经注册了下一学期的课程,并已交了学费。回国后,她立即聘请了一家中介公司,向北京大使馆提出了学生签证的申请。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四个月以后,张晓华一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她让中介公司去使馆查询时才发现,她的申请文件再次被北京大使馆遗失,而且连档案号都没有。此时的张晓华已不知所措了。
正在这时,张晓华得知钱路律师在签证和移民方面的专业的工作能力在留学生中口碑甚佳,于是在多方推荐下找到了钱律师。经过与张晓华详细了解情况,钱律师对她的申请案的整体情况作了冷静的分析。并制定了进一步的工作策略。
钱路律师首先向北京大使馆发信,指出文件的遗失完全不是申请人的过错。有过错的只能是使馆的工作人员,并指出,申请人为此耽误了原来的学习进程,并造成她的严重的经济损失。不多久,钱律师收到了使馆的回复。使馆对工作的失误表示歉意。并建议申请人再将申请材料递送一遍,而且,不必再缴另一笔的申请费。
钱路律师觉得,按照使馆的建议来做,是唯一的理智的方法。于是,钱律师将所有的文件再次作了审核、整理,递交到北京使馆。一个月后,张晓华终于拿到了加拿大的学生签证,再次返回了加拿大,继续她未完成的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