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拉夫堡大学硕士录取通知书的留学生都可申请2006-07年度奖学金。此次将有超过100个奖学金奖项于2006学年授予那些来自于非欧盟国家的自费全日制海外学生。奖学金以相当于25%的学费费用形式在学生帐户中直接抵扣。此奖学金与本校其他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奖学金将授予那些在专业学术上具有优异学业潜力的学生。申请人可直接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或到UKEAS各地办公室进行咨询和索取表格,UKEAS的专业咨询顾问将免费为您提供全程申请指导。
申请截至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有意向的学生宜尽早申请!
热门问题选集(FAQ)
1. 申请条件:何为优异学业潜力?
不同学院申请奖学金的要求各有不同,但总体来说,我们希望将奖学金授予那些具备同等于英国一等一级荣誉或者能够显示出具备同等潜质的学生。
奖学金评分在各国要求各不相同,以下要求仅供参考:
※※※CGPA(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世界各国都有CGPA系统,满分为四分。任何具备CGPA3.3分以上的学生都可申请奖学金。其他如尼日利亚及沙特阿拉伯等国,GPA满分为5分,GPA成绩达到4.3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
※※※名次——这个选拔系统在世界各国情况有所不同。在加纳有68%的学生具备申请奖学金的资格,而中国这个数字接近85%。在印度这个数字通常是75%,当然各个学校之间会有所差异。在巴基斯坦通常这个数字是75%。
※※※个人陈述/工作经验——奖学金也会授予那些在非学术领域取得优异学业成就或潜力的学生。个人陈述可以给学生一个很好的平台来展示其在其他领域的成就,同时也可以展示出学生所具备的在毕业后可以为学校、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潜力。
2. 申报资格:如何可知我是否为自费生?
如果学生学费是学生本人及其家庭、亲戚或朋友支付的,那么就可以说该生为自费生。但如果学生是由某公司企业政府全额公派留学,则没有资格申请本校奖学金。如果学生仅从以上各机构获得部分学费支持,则仍可申请本校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可能等同甚至超过学生所付学费。此奖学金与本校其他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 申请条件:除了奖学金申请表以外,我还需要递交什么?
如果学生已经递交了成绩单以及原始申请资格证明,那么学生仅需再递交一份奖学金申请书。如果你还未递交以上两份材料,则必须与申请书一并递交。奖学金只授予那些具有完整信息资格证明的学生。
4. 申请结果:谁将决定我的奖学金申请结果?
最初的入选名单将由校方国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决定,他们具备相当丰富的经验,清楚知道世界各地学生的资质情况。之后列出的候选人名单将被递交至各相关学院,由学院相关负责人最终决定是否授予其奖学金。奖学金人数由各个学院按各自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