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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部敦促外国劳工和雇主申请工作签证

出处: 本站原创   作者:xiaonancy   发表时间: 2012-04-01

  现在,美国联邦政府已经正式接管本地移民体系,国土安全部敦促当地外国劳工及其雇主根据《移民与国籍法》有关非移民劳工类别规定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H类 签证是针对美国境内专业技能劳工的,而L类签证为已经在美国境外被该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或附属公司聘用的具有管理、行政及专业知识方面技能的外 籍雇员,申请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许可。

  国土安全部政策制定办公室移民政策咨询顾问Alexander Hartman表示除了“回美证”外,获得非移民劳工签证也是外国劳工重新入境本邦的一个选择。

  他说:“除了回美证外,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的有关规定,还有其他移民类别。因此,根据美国联邦移民法律的规定,美国本土存在的各种不同移民类别在本地也是有效的。”

  《移民与国籍法》中只有少数类别可以允许外国劳工在没有雇主的情况下直接申请。

  Hartman说:“我们真的鼓励大家及时申请。如果符合H类、L类、P类或O类其中一种非移民签证申请资格,或者自己认为符合申请资格的,就可以提交申请了,因为即使在过渡期以后,这些还是适用的,他们可以持有这些签证在本邦境内停留或旅行。”

  一位联邦法官已经暂时阻止国土安全部执行“北玛利亚娜联邦过渡期劳工政策暂行条例”,这项细则规定外国劳工要重新入境本邦必须从美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到CW-1签证。

  不过,过渡期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CW类别签证只在过渡期内有效。

  Hartman表示国土安全部尚未决定是否出台一项紧急规定,允许外国劳工出入境本邦。因为11月25日,美国联邦法官Paul Friedman建议当局针对过渡期劳工政策出台一项新的规定。

  他补充说:“这一决定只会影响过渡期劳工政策。这不会按我们的计划日期生效实施了。所以,这意味着当地没有人会被认定为过渡期劳工身份,但是,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预计这些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原本凡是符合过渡期劳工签证申请资格的人都在本邦境内。”

  尽管从11月28日起,美国联邦移民法律正式在本地适用,但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都属于过渡期,会针对这段时期推出临时规定。

  这旨在确保本邦签证体系从过渡期政策到美国移民法律的有序过渡。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已经在其网站www.uscis.gov上列出了几种非移民临时劳工和商务签证类别。

  其 中包括H-1B类:针对建筑师、工程师、医务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工种;H-2A类:临时或季节性农业工人;O类:在科学、商业、教育、体育领域能力出众 的人员;P-3类:艺术家或演员(无论是个人或团体),具有文化独特性的演出、讲学、或者培训人员;以及R-1类:宗教工作者。

  L-1签证是外国 公司向其驻美关联公司派遣人员经常使用的一种工作签证。L-1签证有两种,一种为L-1A,是外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来美国的工作签证;另一种为L-1B, 是用于具有特殊知识的专业人员的工作签证。根据缔约协议,北玛利亚娜联邦境内所有公司均被视为“境外”公司,而关岛以及美国其他属地和五十个州境内的公司 则为“美国”公司。但是,从11月28日起,本邦境内所有公司将变为“美国”公司。下面也会提及例外情况。本邦境内公司将不再使用L-1签证将员工调动到 美国其他地区。

  从11月28日起,依照公法110-229或称《2008年统一自然资源法》的规定,美国移民法律将延伸至本地实施。

  因为现在本地正式实施美国移民法律了,外国人在入岛前需要获得美国联邦当局发放的签证,不过列入免签证待遇国家或者联合关岛——北玛利亚娜联邦免签证安排的国家公民可以免签证入境,俄罗斯和中国游客则按照仅适用于北玛利亚娜联邦入境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持有美国旅行签证(B1或B2签证)的外国劳工只能以游客身份入境,并不允许该类签证持有人在本邦境内工作。

  目前,非本地劳工如果因紧急状况或者其他原因出境的话,他们无法只凭借所持有的有效工作签证或白卡再一次入境本邦。

  Hartman表示说:“美国国土安全部会对个体申请人进行十分仔细的审查,这种证件称为回美证。这些申请事务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负责处理。”

  国土安全部正在就外国劳工如何处理出境以及再一次入境的详细实施细则展开解释工作。

  国土安全部及其下属部门将会举行一系列的公开说明会,新闻发布会来讨论在当地开始实施的美国移民法律,从而让公众熟悉相应的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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